菲波拉契時鐘
加拿大Philippe Chrétien根據菲波拉契數列的前5項1,1,2,3,5相加和等於12,設計出一個12小時制的菲波拉契時鐘。
在長方體鏡面上劃分5個正方形,由小而大的邊長分別是1、1、2、3、5,而每一個正方形所對應的數字分別是1、1、2、3、5,並配合紅、藍、綠、白4種顏色的LED燈光,亮紅燈和亮藍燈的正方形所對應的數字和表示「小時」,而亮綠燈和亮藍燈的正方形所對應的數字和的5倍數表示「分」,亮白燈的正方形則不算數。例如
圖一:(2+3+1)小時,[(5+1)×5]分,表示6︰30
圖二:(2+3+1)小時,[(5+1+1)×5]分,表示6︰35
圖三:(3+2+1)小時,[(5+2+1)×5]分,表示6︰40
圖四:(5+3+1+2+1)小時,[(2+1)×5]分,表示12︰15
圖五:(3+1)小時,[(5+1+1+3)×5]分,表示4︰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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